项目概况
凤城市蓝旗镇河道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JXJC******
项目名称:凤城市蓝旗镇河道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道治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上述材料1份(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 凤城市蓝旗镇
联系方式:邵先生******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2301
联系方式:孙女士******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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