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H24-210900-00911
项目名称: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肢体辅具
最高限价:1,669,200.00元
采购需求:高靠背轮椅、普通轮椅、功能轮椅、防褥疮座垫、腋拐、手杖、带座手杖、四脚手杖、护理床、防褥疮床垫、座便椅、洗浴椅、专用餐具、防洒碗盘子、四轮助行器(轮式购物车)、四轮助行器、助行器(两轮)、框式助行器、移乘带、儿童轮椅、儿童坐姿椅、儿童站立架。(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电动轮椅辅具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采购需求:电动轮椅(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视力辅具
最高限价:882,500.00元
采购需求:盲人手机、听书机、语音盲杖、单、筒望远镜、光学放大镜、盲用手表、手持式助视器、盲用电饭煲、盲用电磁炉、红外线体温计、语音盲文药盒、语音体温计、语音血糖仪、语音血压计。(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听力、精神智力残疾辅具
最高限价:407,800.00元
采购需求:耳背助听器、闪光门铃、报警水壶、震动闹钟、沟通板、震动式提醒手表、防走失腕表(成人)、防走失腕表(儿童)(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假肢矫形器辅具
最高限价:736,200.00元
采购需求:四连杆气压膝关节、三爪、大腿一体管、碳纤储能脚(高踝)、阀门管、阀门盖、大腿悬吊裤、成品大腿PVA膜、大腿海绵、四爪连接件、小腿一体化管、管接头、碳纤储能脚(低踝)、成品小腿PVA膜、小腿海绵、膝上环带、皮围子、前臂肌电假肢、上肢PVA膜套、上臂壳式假肢、双叉动踝关节、聚氨酯一字双叉动踝假脚、丙烯酸树脂、软树脂、固化剂、软树脂固化剂、色糊、发泡剂A、发泡剂B、轻腻子、防松胶、接受腔内衬板、PVA膜、快干胶、丙纶纱套、玻纤纱套、纯棉纱套、假肢清洁伴侣、碳纤维布、石膏绷带、裸足矫形器。(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分为5个合同包,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5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五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工业街73-2号110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有限公司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