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监理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金普发改发[2022]116号;大金普发改发[20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1)滇池路道路大修:道路长度约1150m, 包括道路交通、管网、照明、交通导改工程等;(2)银滩路改扩建工程:道路长度约1656m,包括道路交通、管网、照明、交通导改工程等;(3)金石滩路灯工程:新银街新建路灯9套,新增电缆约350米;(4)区内路灯老旧灯头灯杆更换改造:改造路灯约58座,更换灯具约602盏,更换灯杆约169根,以及护套线、开关、镇流器等更换;(5)岸线修复改造工程:对庙上港护岸及码头岸线进行修复改造及配套设施修复改造;(6)卫生间改造工程:对金石滩现状8个卫生间进行提升改造;(7)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维修改造金石滩14处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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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30日 开工至 2026年03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二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人员、技术、设备、经济能力;(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投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办理CA锁。(4)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刷身份证验证通过。(5)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录网址:******/bidopening/)。(6)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9)在开标记录生成并公布后的五分钟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按要求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10)投标单位经查询不存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或“信用辽宁”或“信用大连”或“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为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庙上村柳屯 | 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于戍 | 联系人: | 周欣文 |
电话: | 0411-****** | 电话: | 0411-******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周欣文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41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