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9
工程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铁山一标段
建设单位
******建设局
填报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南芬区
建设地点
******办事处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有限公司
李英华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1762
******.140000元
90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89.6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英华 常桂江 赵丽娜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辽******1762 辽******1791 辽************ 投标报价 ******.140000元 ******.600000元 ******.530000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89.66 88.21 87.84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马世政 张世奇 温琪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辽******3904 辽************ 辽************ 投标报价 ******.030000元 ******.480000元 ******.710000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87.77 87.39 87.25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七名 第八名 第九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赵曌 白雨 徐冬雪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辽******5714 辽******7360 辽************ 投标报价 ******.170000元 ******.140000元 ******.180000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87.12 86.96 86.58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十名 第十一名 第十二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孙金洋 董广英 李泽林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证书编号 辽************ 辽******1046 新************ 投标报价 ******.060000元 ******.770000元 ******.110000元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天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86.29 86.05 86.0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标书编辑特征码一致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标书编辑特征码一致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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