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铁东区建国大道东、康宁街南(鞍山合谊汽运中心项目)地块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比例调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单位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鞍山市规委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建设局。
******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4月04日。
6、联系电话:0412-******。
调整内容:
停车泊位:由按《鞍山市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2020版》调整为《鞍山市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2024版》执行。
附件:铁东区建国大道东、康宁街南(鞍山合谊汽运中心项目)地块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比例调整
******资源局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