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溪高新区不夜城地热温泉井钻井取水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本高经立备(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高新区不夜城地热温泉井钻井取水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建设出水温度40℃以上的温泉矿水井,同时在井口周边建设一座50m2的设备泵房和操作间。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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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1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为建筑施工企业与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牵头人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4、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的;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郭建勋 | 姓名: | 李娜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歪头山边牛村 8-7栋1至2层 103 室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街玉龙湖52-5栋-1-1号 |
邮编: | 117000 | 邮编: | 117000 |
联系人: | 郭建勋 | 联系人: | 李娜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李娜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