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丹东市·凤城市]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EPCO)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1 工程名称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EPCO)
******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建设地点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魏新荔 李俊 王书凤
施工项目负责人 魏新荔 李俊 王书凤
设计项目负责人 田野 杨嗣靖 黄劲松
施工负责人资质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 辽******7348 辽******9870
投标报价 ******.000000元 ******.000000元 ******.000000元
工程工期 316日历天 316日历天 31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评审得分 82.57 72.51 64.32
企业业绩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有限公司 22.其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过期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1 工程名称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EPCO)
******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2月0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建设地点 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魏新荔 李俊 王书凤
施工项目负责人 魏新荔 李俊 王书凤
设计项目负责人 田野 杨嗣靖 黄劲松
施工负责人资质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 辽******7348 辽******9870
投标报价 ******.000000元 ******.000000元 ******.000000元
工程工期 316日历天 316日历天 31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评审得分 82.57 72.51 64.32
企业业绩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有限公司 22.其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过期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